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1-9-7 15:40:33

提醒!契税法实施后,这些契税优惠政策废止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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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明确契税法实施后,废止和失效的契税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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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收藏!契税法实施后,这些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 注意!9月1日起,这些契税文件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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