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9-7 10:00:06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恢复生态科技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恢复生态科技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恢复生态科技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服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9.6
根据扬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通知精神,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涉税(费)业务办理需求,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同意,生态科技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有序恢复线下办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线下业务办理
自2021年9月6日起有序恢复科技生态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线下业务办理。
二、提倡线上业务办理
当前还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健康,建议您继续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发票邮寄和税费业务。如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拨打特服号电话咨询解决(96888778)。
三、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事项
1.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2.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
3.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只需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即可办理。按规定需提交的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复印件,只需提供银行账户网银电子截屏、照片或电子账单。采取邮寄方式报送材料,因特殊情况暂无法加盖公章的,可先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待特殊情况消除后,再行补正。
四、加强疫情防控
为全力做好税务窗口疫情防控,请进出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 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记录,测量体温后有序等候。
2. 进入税务窗口区域后,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即办即走。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同时也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疫情在前,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行动,全力做好联防联控,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恢复生态科技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服务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