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9月1日起,这些契税文件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附目录)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03/554_1630607410012.gif?width=750&size=621248《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契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契税法实施后,《公告》附件《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契税文件目录》所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具体有哪些?收好这张目录表↓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03/207_1630607410368.jpg?width=700&size=539580
编辑设计:运城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