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1-8-28 05:25:18

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变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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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变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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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整合升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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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20号)。按照公告规定,2021年8月1日(征期)起,我省进行增值税与附加税费报表整合。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合并申报后的具体变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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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申报具体变化
Vol.1
增值税预缴申报
变化一:修改申报主表表单名称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
主附税合并启动后,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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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二:主附税合并启动后,申报主表中增加附加税申报情况数据项: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税(费)额、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税(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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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
增值税申报(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变化一:主附表树加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附加税作为主税的附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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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二:主表新增3行数据:
第23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
第24行“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税额”
第25行“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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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三:表名称修改:
(1)主表表名称修改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附列资料名称修改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变化四:主表数据项名称修改:
(1)主表第2、5栏次名称修改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2)主表第3、6栏次名称修改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3)主表第8、14栏次名称修改为“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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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
增值税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变化一:主附表树加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附加税作为主税的附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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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二:主表新增3行数据:
①第39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
②第40行“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税额”;
③第41行“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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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特殊变化说明
Vol.1
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
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页面增加“分支机构-附加税(费)申报信息”,用于填报分支机构分配的增值税额对应需缴纳的附加税(费)。
Vol.2
增量留抵退税
当纳税人存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数据时,自动带出相关数据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的对应数据项,并自动计算带出“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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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增量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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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
异常抵扣凭证
附列资料二:将原第23栏拆分为23a“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23b“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按照规定本期应当作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

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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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山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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