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总工会 湘工发〔 2018〕 20 号 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总工会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工发〔 2018〕 20 号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惠及广大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总工办发〔 2017〕 32 号)的规定,省总工会制定了《湖 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号).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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