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函〔2021〕218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备案一批职业技能提升中心的通知
福建人社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备案一批职业技能提升中心的通知
闽人社函〔2021〕218号
福州市、漳州市、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等文件精神,推进“产教融合专项行动”工作,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印发了《福建省工业(产业)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管理办法》(闽人社文〔2020〕112号)。
根据《福建省工业(产业)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现对经福州市、漳州市、莆田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的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正式予以备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运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服务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各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相关工作。
三、各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要明确分工、协同联动,协调有关部门统筹解决试点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运营、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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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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