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8-25 10:00:40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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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的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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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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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制定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更好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我市企业渡过难关、稳定预期、加快发展,请您重点关注以下事项的线上办理流程,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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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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