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的通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18/995_1629231321496.gif?width=1080&size=2623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3号
为了进一步便捷缴税服务,自2021年8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在全市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届时,跨省异地开设的银行账户也可在我市办理缴税业务。
因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纳税人首次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需备案外省银行账户,使用实时扣税方式(签订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即可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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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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