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8-17 17:10:20

关于调整2021年市区居民 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期的通告

关于调整2021年市区居民
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期的通告
市区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全省将建立一体化信息平台。为平稳有序推进平台切换工作,苏州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2021年度居民养老保险申报期由原“9月至11月”调整为“8月16日至11月15日”。

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于申报缴费期(8月16日至11月15日)内,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至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年度缴费申报手续。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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