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话税收之“近亲属”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17/893_1629141393098.gif?width=512&size=1728484许多税收优惠政策里提到的“近亲属”,例如: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近亲属之间赠与不动产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等等;此外,《行政诉讼法》二十五条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近亲属”究竟指的是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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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关于近亲属的规定
对于“近亲属”的法定范围,《民法典》给予明确的规定,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属成员。所以,《民法典》规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基础法律概念。
近亲属
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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