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第13号)
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第13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同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1年8月13日22时起,将宿迁市宿豫区陆集街道利民社区陆运河工程船闸项目工地宿舍区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本次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后,全市所有区域均为低风险地区。
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编校人:张翔
审核人:孙晓东
来 源:宿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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