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1-8-13 02:45:16

【学习知识】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信息怎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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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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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纳税人咨询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房土税源信息采集的咨询,今天申税小微就通过几个案例来看看电子税务局上关于“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信息怎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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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信息维护的路径?
答:(1)登录电子税务局—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
(2)登录电子税务局—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费)种综合申报—“点此更多税源采集”—“房产税”。
(3)看到下面界面就可以进行房产税税源信息维护操作。(注:选择“房产税税源明细”页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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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问:新增房产从租计征房产税怎么录入租金信息?
答:新增房产首先录入房屋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系统提示是否录入应税信息。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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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页签中选择“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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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中拆分“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房产面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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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租房产原值大于0的,系统提示录入租金信息,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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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签”,点击“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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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相关数据,注意:申报租金收入为“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到“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止”之间的收入总和。
如下图含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收入合计10万元。点击保存完成初次的税源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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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本公司本季度租金发生变化,如何进行修改?
答:举个例子更形象。
见下图,某企业2021年年初维护租金收入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收入合计6万元(系统自动默认每月收入为1万元)。
若租金发生变化: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收入合计3万元(每月收入1万元),且2021年4月已申报房产税。现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收入增加为4.5万元(每月收入1.5万元)。则进行如下操作:
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签”,点击“变更”,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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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变更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即原租金下的最后一天,点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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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后重新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发现修改为两条不同时间段的从租信息。
选择需要修改的从租信息,点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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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收入增加为4.5万元(每月收入1.5万元)。注意这一段中不需要拆分,系统默认的变更时间是“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的前一天即2021年4月1日前一天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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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保存”,租金修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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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问:本公司原来从价计征房产税现在出租房产该按从租计征房产税,如何进行修改?
答:为便于理解,再来举个例子。
见下图,某企业2021年1月开始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房屋原值为1000万元。
现发生变化从2021年5月1日开始改按从租计征房产税。点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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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房产面积”,注:变更日期填写为原从价计征的最后一天,如2021年5月1日开始从租计征房产税,那么从价计征的最后一天2021年4月30日,变更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点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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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后重新进入“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发现修改为两条不同时间段的从价信息。
对于有从租信息的参照上面的问答进行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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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温馨提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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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税务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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