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8-12 12:40:45

疫情防控别担心,办理常见涉税业务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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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的温馨提示(三)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给您提供更便捷安全的“非接触式”办税体验,武汉市税务局整理汇编了多项常见涉税业务的办理路径,请您尽量选择以下渠道办理:

申报缴款
1.纳税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对应税种进行申报。
2.增值税小规模一键零申报
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申报缴税(费)”——选择“增值税小规模一键零申报”。
3.更正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申报错误更正”——找到对应所属期点击“更正申报”。(2)特殊情况登录“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首页选择“申报类”——选择“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更正(特殊事项)”——加入帮办文件袋——提交所需资料。
4.自然人申报个税(自然人代开发票且属于经营所得)
登录“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首页选择“申报类”——选择“个人所得税申报(自然人)”——加入帮办文件袋——提交所需资料。
5.扣缴税费
(1)未开通“三方协议”自动扣缴税款:登录电子税务局——开具电子《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下载手机“云闪付”APP——选择“税费缴纳”;登录“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首页选择“其他类”——选择“税款缴纳”。(2)登录电子税务局申请开通“三方协议”,通过网上自动扣缴税费。
6.网签三方协议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选择“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账户性质“1120一般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行别、开户银行——保存——返回“制度信息报告”——选择“网签三方协议”——点击“新增”,录入相关信息,验证。

信息报告
1.实名采集
微信方式:关注“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功能菜单——实名办税——实名采集——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输入手机号、税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查询——开始活体认证——快速认证——提交——登记成功即可。
支付宝方式:支付宝首页——市民中心——办事大厅——税务——税务实名认证——实名采集——同意并认证——采集本人人脸——输入税号、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提交认证——采集成功即可。
2.税(费)种认定
(1)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综合信息报告”——选择“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我要调整经营内容(税种调整)”。请注意:如涉及到经营范围变更,需先在“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经营范围,再进行税种调整。
(2)登录“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首页选择“信息报告类”——选择“税(费)种认定”——录入申请核定税种,提交申请。

发票业务
1.发票申领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请注意:纳税人需要核对邮寄地址选择邮寄送达,纳税人无需支付邮寄费用。
2.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代开发票”。
请注意:(1)部分收入不能在网上申请代开:房屋出售、出租产生的收入;医疗器械、药品、卷烟生产经营和矿产资源开采等需要国家许可的收入;建筑安装行业单张开票金额超过30万元(不含税)的收入;其他行业单张开票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税)的收入;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超过100万(不含税)的收入等。(2)自然人为法人和财务负责人身份无法代开。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发票票种核定”。请注意:纳税人在该模块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待办税服务厅后台受理票种核定后,变更金税盘或税务UKEY信息,再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网领专票,邮寄送达。
4.增值税发票增量、扩版业务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发票票种核定”。
请注意:纳税人可在该模块进行增值税发票的增量、扩版。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将在后台及时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变更金税盘或税务UKEY信息,再申领发票。如果初次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变更金税盘或税务UKEY信息,再自行开具。

社保业务
1.社保关联
登录“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首页选择“社保类”——选择“社保关联”。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销号
登录“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首页选择“社保类”——选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销号”。
3.开具社保缴费证明
登录“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首页选择“社保类”——选择“税收完税证明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4.城乡居民缴纳社保费
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代缴)为例:
(1)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录入信息——点击提取核定——确认——缴款。请注意:缴费人可以通过“楚税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可以为他人代缴。
(2)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其他申报”——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村组)”。
5.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其他申报”中“社保费申报”——选择申报表“社保费(按核定)申报表”——选择对应税款所属期——点击添加,勾选对应核定单号申报。
6.社保费补缴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其他申报”中“社保费申报”——输入社保号,选择“未申报认定月份”按照补缴单选择月份——选择核定编号——点击“2XXXXXXX”9位数补缴单,点击申报。
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申报”——选择“其他申报”——选择“机关养老保险及年金”—选择所属期(默认为上一月份),点击“申报”按钮,按认定单编号逐个进行申报。

证明开具
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无欠税证明:
(1)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证明开具”;
(2)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证明开具”——选择“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3)登录“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首页选择“证明类”——选择“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文书式)”或“开具无欠税证明”。

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
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或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
或通过“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
咨询人工客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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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码互联”,助您“办税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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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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