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了解: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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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税务总局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报表整合后,将提高申报效率、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操作,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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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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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天津滨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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