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1-8-12 11:20:49

【实务】电子税务局—附加税更正、作废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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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更正及作废
业务说明:自2021年8月起,附加税不再有单独的表单,以附表的形式集成在增值税申报表与消费税申报表,以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应补退税额作为计税依据,不可单独修改或作废。
(一)、增值税的附加更正或作废
--更正
由于增值税的附加没有单独表单,所以若要更正增值税的附加相关,需要通过更正增值税相关数值,来更正增值税的附加,更正成功后,增值税的附加数值同时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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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
由于增值税的附加没有单独表单,所以不可单独作废增值税的附加,通过作废增值税及附加税表单,同时作废增值税与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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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附加更正或作废
--更正
由于消费税的附加没有单独表单,所以若要更正消费税的附加相关,需要通过更正消费税相关数值,来更正消费税的附加相关,更正成功后,消费税的附加数值同时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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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
由于消费税的附加没有单独表单,所以不可单独作废消费税的附加,通过作废消费税及附加税表单,同时作废消费税与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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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业务说明:2021年8月以后的纳税人,使用此功能申报消费税及其附加税
1.登陆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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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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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le.tax100.com/o/202108/12/735_1628738447997.png?width=1080&size=167761

3.根据实际业务填写主表及附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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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主附表树”里的【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系统会根据主表自动带出计税依据并计算“本期应(补)退”,不可修改,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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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到主表,“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税额”、“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数值会根据“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中数值自动带出,不可修改;点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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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费税及附加税表单变化
将原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整合为1张主表(根据税费种认定,在主表带出相关品目),基本框架结构维持不变,包含销售情况、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部分,增加了栏次和列次序号及表内勾稽关系,删除不参与消费税计算的“期初未缴税额”等3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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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分税目的22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7张附表,其中4张为通用附表,1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2张卷烟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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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附表《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与主表“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税额”、“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税额”勾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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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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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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