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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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根据原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将于2020年4月30日截止。请我市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或https://public.szfb.sz.gov.cn/acc网站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逾期不予补登学分。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将于2020年5月份开始。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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