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8月1日起,合并申报再扩围!3分钟轻松学会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11/759_1628676300268.jpg?width=640&size=97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20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什么是申报表整合、执行时间如何规定、如何进行申报、整合后有什么变化”,针对纳税人关心的这些热点问题,我们为大家带来了详细的视频讲解,快来一起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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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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