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市财政局出台 措施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日前,深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提出我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到2020年底市、区两级基本建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正加快落实。用好预算绩效管理指挥棒,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为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中央要求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我市出台的贯彻落实措施,将有力地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增强政策实施效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把钱花在刀刃上
《通知》围绕重点环节细化措施,从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标准体系、扩围升级等七个重点环节,逐项细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着力解决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从机制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工作落地和理念转变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项目和责任人。通过硬化责任约束、加强绩效信息公开和考核等方式,强化监督问责,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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