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网上运输订单”实施诈骗
每日关注一、每日信息诈骗警情发案情况分析
2016年7月14日110报警平台共接我市非接触类诈骗刑事警情53宗,包括电话诈骗22宗,网络诈骗28宗,短信诈骗3宗。当日高发信息诈骗类型警情数量排名前三:电话冒充他人13宗,网上冒充他人8宗,招聘诈骗7宗。
二、信息诈骗犯罪手法预警
虚假“货找车”
看骗子如何撒下诱饵
用虚假货单诈骗货运司机
【新型案例】--以“虚假网上运输订单”实施诈骗
2016年7月14日13时50分许,货柜车司机程先生在公司上班时,接到两个货柜运单,后其在公司QQ群里转让该两个单,一个昵称为“无奈”的人接了他的单,他通过手机银行给对方银行帐号支付了3000元的出车费,转完钱后对方手机很快就关机,QQ也不在线,他意识到被骗了。程先生被虚假网上运输订单诈骗了3000元。
下午15时30分许,反信息诈骗中心接到报警。虽然该案中受害人被骗金额较少,但是此类诈骗有可能涉及大量的港货柜车司机,为此中心快速反应,仅用时20分钟就在银行的协助下进行快速查询并止付,除全部拦截本案的3000元外,还多冻结该账户资金12.4万元,让诈骗分子“偷鸡不成蚀把米”。
【诈骗手法剖析】
虽然近年来物流业蓬勃发展,但该行业大多数从业者仍以个体分散经营为主。承运方即货车车主多为个体经营,其获取货运信息的方式仍然较为简单原始,加之往往急于处理业务订单,对信息真伪核实不严,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反信息诈骗中心温馨提醒】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信息诈骗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广大经营者应当提高风险意识,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
第一,交易前要核实了解对方的身份、信誉等。
第二,确认对方公司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是否值得信任。
第三,谨慎查清电子订单的真实性,防止货物和运费两空。
如有发现此类诈骗或已经造成损失,请立即咨询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信息诈骗中心,我们的电话是0755-8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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