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1-8-8 03:56:19

【重要通知】关于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关于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8月4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明确了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有关问题。

自2021年7月起,2021年度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5360元。在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月缴费金额及计算方法见下表: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8/619_1628366178952.jpg?width=506&size=26887

在2021年7月前,已在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办理缴费基数变更时间为每年6月5日至7月25日,如果您未在此时间段内申报基数变更,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您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将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例如:您2020年度的缴费基数为按下限3613元缴纳或所选缴费基数不足5360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调整,自2021年7月起将按照下限5360元进行缴费。

例如:您2020年度的缴费基数为10000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调整,自2021年7月起将继续按照10000元进行缴费。

通知下载:关于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网址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108/t20210804_2456371.html)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8/475_1628366179082.jpg?width=258&size=17660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8/829_1628366179168.png?width=29&size=1978
朝阳区人力资源
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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