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北京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部署以及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税收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首都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北京市税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729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发布493条,解读信息发布25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75次;微博发布信息577条;微信发布信息1319条。
贯彻《条例》要求,做好法定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税收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集中采购、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等信息。
围绕税收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公开,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北京市税务局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2件,比上一年申请量74件增长63%,其中包括经沟通后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14件。全年办结119件,结转下一年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3件(1件维持答复、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正在审理);行政诉讼2件,均被裁定驳回起诉。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深入学习落实《条例》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与年度内多次提出公开申请的申请人,主动联系沟通,掌握申请背景,解读政策法规,解答申请人关切,化解潜在争议,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明确规范派出机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做好与所履行相应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加强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栏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全方位集中发布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优化网站平台功能,完成门户网站升级工作,进一步规范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功能建设、安全防护和管理监督,网站吸附能力显著增强,提升税务部门网上服务水平。
理顺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坚持移动优先,充分运用图文、H5、音视频等展示形态,统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传播渠道,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作为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北京市税务局切实发挥指导作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管理考核项目。认真组织培训学习《条例》,全年共组织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期,200人次参加了培训,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确保《条例》实施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2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9
894.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8
4
0
0
0
0
1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1
0
0
0
0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1
0
0
0
0
0
2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7
0
0
0
0
0
37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5
4
0
0
0
0
19
(七)总计
115
4
0
0
0
0
1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1
3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吃透用懂《条例》立意宗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条例》优化在线申请渠道,建设更加友好、更加畅通的公开平台。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绩效考核、督查通报等方式,查缺补漏,提高全市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wz/,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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