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5/931_1628103924521.gif?width=706&size=87074问: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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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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