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8-3 19:55:29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友情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您办税缴费,欢迎使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及事项清单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详见附件1)

二、“个人所得税”APP(详见附件2)

三、“苏州税务”微信办税、“江苏税务”APP(详见附件3)

四、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详见附件4)
五、出口退税“网上办”(详见附件5)

六、邮递办税渠道

如通过上述渠道办税缴费有困难,经与税务机关沟通后,仍无法解决您的问题,可通过邮寄相关书面资料至当地税务机关的方式办理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接受邮递办税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纳税人,缴费人如有办税缴费咨询需求,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主管税务机关特服号。主管税务机关特服号列表详见附件7。

附件:
1.电子税务局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2.“个人所得税”APP办税功能清单
3.“苏州税务”微信办税、“江苏税务”APP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4.社保费“网上办”“掌上办”事项清单
5.出口退税“网上办”渠道清单
6.主管税务机关接受邮递办税地址及联系方式
7.主管税务机关特服号列表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日

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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