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税务:“绿色税收”促转型 碧水蓝天共守护
http://file.tax100.com/o/202108/03/850_1627923032816.gif?width=750&size=621248随着《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河津的蓝天越来越多,空气越来越清。不断增多的蓝天,浓缩着全市企业发展理念之变、发展方式之变,见证着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近年来,河津市坚持把工业转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加快推动“焦化并举”向“以化为主”转变,全力打造国家级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为了将环保税蕴含的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好,并传递给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河津市税务局坚持服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通过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焦化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近年来,税务干部多次深入企业开展环境保护税政策宣讲辅导,支持焦化行业发展,对我公司在焦炉煤气制氢、制氢余气发电等清洁能源制造及节能减排创建‘国家绿色工厂’方面都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法人代表薛靛民对此感受最为真切。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创办于1986年,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煤炭开采、原煤洗选、焦炭冶炼、焦油加工、精细化工、炭新材料、自备电厂、铁路专线发运、物流商贸、国际贸易”等为一体的清洁环保型煤焦化工与先进新材料企业集团,是山西省政府确立的“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是全国独立焦化行业的“旗舰企业”。目前,集团公司焦炭年产能为420万吨,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五。河津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释放环境保护税的绿色效应,坚持“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原则,加大重点项目环保税的征管力度,协助辖区焦化企业加快“碳中和”“碳达峰”规划布局,不断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产业链延伸,助推行业技术进步和绿色转型升级,促进能源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守护河津碧水蓝天。今年上半年,河津焦化企业享受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共计58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
“2020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每年产生钢渣、高炉水渣等固体废物15万吨,投资上亿元对冶炼废渣实施综合开发利用,已开发出精钢渣、矿渣粉等冶金渣系列产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企业缴纳的环保税不仅降低了,而且生产的环保新材料每年增加收益1个亿。”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山西电力河津发电分公司3年来累计投资4亿元进行发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实现废水达标排放零污染。该企业近年来减免环保税2100万元。
与此同时,该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史力行,不断优化‘税务管家’服务制度,安排党员服务队走访辖区内环保税重点企业,了解企业项目信息,指导企业财务人员申报数据,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提供点对点辅导,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环保税优惠政策。据统计,今年前6个月,该市共入库环保税2881万元。
河津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晋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落实好各项绿色税收政策,通过开展“绿色税制”精准辅导,全力护航重点环保项目企业稳步提速、绿色发展。”
编辑设计:运城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