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1-7-31 21:55:15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淬炼法治力量 谱写包头税收法治新篇章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全局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要求,夯实法治基础、推进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竭力打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聚焦四个强化,展现法治工作成效,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奋力前行。
http://file.tax100.com/o/202107/31/768_1627739714092.jpg?width=800&size=45866 惠企利民,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举措。依托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积极组织力量,发挥税政综合优势,针对现行税费优惠政策体系覆盖广泛、涉及主体众多、优惠方式多元的特点,以优化服务为重点,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税费优惠政策,编辑印制了《税费优惠政策汇编》。该《汇编》按行业收录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六稳”、“六保”、支持创新发展等12大类62项现行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囊括了“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所涉各项政策内容、政策依据均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解读,以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

创新驱动,强化司法协作共识。为有效降低税务部门执法风险,避免涉税公益诉讼的发生,2021年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和包头市税务局共同出台了《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建立涉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深度融合,努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涉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建立是继2020年包头市税务局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出台的《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涉案(税)财产办理产权过户及建立强制执行协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又达成的一项创新性司法协作共识,协作机制拓宽了双方的信息共享渠道,强化了执法协作力度,共同防范了涉税犯罪的发生。双方以执法办案和解决问题为导向,立足本机关的职能定位,加强优势互补,发挥整体执法合力,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对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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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强化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力度。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抓手,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确保执法公示“晒权”从而实现阳光税务,及时准确的维护更新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中的各项公示信息,办税服务厅定期公示欠税公告等主动公开内容。执法记录“制权”实现规范税务,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文书范本规范使用税务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用语,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统计分析。法制审核“控权”实现法治税务,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文件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内容、时限、材料报送,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结合经备案后的法制审核事项标准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坚决不作出决定。

主动公开,强化权责清单监督制约作用。以国家税务总局权责清单范本体例和内容为基础,持续深化税务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补充编列的权责清单经自治区税务局审核通过后,提交本级单位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了包头市各级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将各级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及其配套文件在外网主动公示,持续维护更新,及时丰富、调整相关内容,切实保障公众对相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任重而道远,蹄疾而步稳。下一步,包头市税务局将持续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切实推进税收法治工作,有效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竭力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苏日力格、刘玥琪)

编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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