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1-7-31 10:00:1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发布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发文日期】 2021-07-28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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