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1-7-28 18:50:05

【单位社保费缴费提示】

单位社保费缴费提示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人社部门公告,本市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此次调整可能会影响您单位8月份的社保费额,请您单位在8月初及时查询当月社保费额,批扣单位存足余额用于扣款。
具体查询路径如下:
①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社保费查询——申报查询——用人单位社保费缴费信息查询;
②登录单位社保费缴费客户端——查询统计——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
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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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应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本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10338元/月),比上年增长7.9%。按此计算,2021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的规定,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将分两年过渡到位,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5975元/月。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人才引进政策中涉及“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事项,按10338元/月执行。
部分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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