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怎么办?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
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起来看↓
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http://file.tax100.com/o/202107/27/997_1627351807732.gif?width=431&size=94537
推荐阅读
http://file.tax100.com/o/202107/27/162_1627351807847.png?width=121&size=2094
http://file.tax100.com/o/202107/27/626_1627351807942.png?width=121&size=2111
?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发布!8月11日起施行
?2021年上半年出台的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你get到了吗?
? 国办发文确定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税务总局要落实这些事项
http://file.tax100.com/o/202107/27/522_1627351808031.png?width=640&size=8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点点赞http://file.tax100.com/o/202107/27/700_1627351808139.gif?width=304&size=21311 点在看http://file.tax100.com/o/202107/27/706_1627351808236.gif?width=76&size=10627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