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7-27 00:00:29

春雨润苗助小微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所得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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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聚焦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税费需求,进一步深化“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税收服务工作,我们制作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专题,今天主要介绍相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所得税优惠
优惠内容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2
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比例提高至100%
优惠内容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6 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13 号)


3
符合条件的新购进设备、
器具加速折旧
优惠内容
企业在2018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 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54 号)
2.《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6 号)

4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
减征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2.《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12 号)

5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3.《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


6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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