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1-7-14 03:05:11

一张珍贵的苏维埃政府土地税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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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客家文献馆发现一张珍贵的苏维埃政府颁发的农业土地税收据。
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暂行税则》确定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废除了国民党军阀政府的一切田赋、丁粮、厘金、苛捐杂税等。税的征收种类分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种。
苏区的税收是贯彻实事求是的方针,按具体情况,根据分得田地多寡,当年稻谷收成多少,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这一政策为巩固苏区政权和苏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支援革命战争发挥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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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苏维埃政府征收土地税收据》的年代:1931年,纸质,纵18厘米,横7.2厘米。
这张农业土地税收据珍贵之处在于:这是一张闽西苏维埃政府颁发给汀连县(今福建省龙岩市长汀、连城二县)第二区杨仸佑征收土地农业税的收据。这张收据是1931年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税收政策的早期红色赋税史料,当时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是张鼎丞;这是目前发现苏维埃政府征收土地税,税率最小的红色税票,税率征收百分之一,税率在百分之二以下和百分之十以上的税票相当稀少;这张土地税税票底部印有“一升为一斤,十斤为一斗,一百斤为一石,就是一百斤为一担”,这是关于当时数量单位换算的说明,这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税收据中较少发现。
经查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于193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汀连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于1931年1月,1931年年底裁撤。而这张汀连县闽西苏维埃政府土地税收据是在1931年12月19日填发的,可见这种土地税税票正式使用时间才短短一个月。此税票也是在汀连县政权裁撤前所开具的,也是汀连县苏维埃政府留下的最后一批红色税票。汀连县政府机关在长汀县涂坊,今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南。
清流县是中央苏区之一,当时清流县人民群众踊跃参加红军和支持红军的税收政策。这件珍贵的红色土地税税票,历经峥嵘岁月,留存至今,非常不容易,它的发现见证了党史税史的光辉历程,承载着催人奋进的红色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艰苦创业的苏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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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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