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税收里的为民情怀
翻开党的奋斗史,一部税收改革发展史蕴含其间。“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的诚挚初心从一开始就熠熠生辉,伴随党走过百年春秋。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安徽省税务系统开展了皖南革命根据地红色税收历史研究,让我们对其中的为民情怀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http://file.tax100.com/o/202107/09/515_1625799316492.jpg?width=1080&size=114156
# 税收职能支持人民事业 #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人民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在这一过程中,税收为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纳粮”和“救国”紧密相连,留下了许多感人至深的小故事。
土地革命时期,徽州歙县南源村大山里活跃着一支300多人的红军游击队,南源地下党组织负责人毕本利一直从事为红军筹粮送粮的工作,后因叛徒告密入狱三年。三年里,毕本利的妻子代替丈夫坚持为红军送粮,保障了前线的供给。
抗日战争时期,太平县(今黄山市黄山区)刘敬之支持抗日,不仅鼓励长子参加新四军,还组建竹筏队,为军队运送物资,并经常接待往来将士,被誉为“义务兵站”,周恩来曾亲笔题词“绥靖地方,保卫皖南,为全联导,为群众倡”。
解放战争时期,时任祁门县武装部长的王瑞为支援大军南下作战,赴各地征借公粮。为了解征粮实情,王瑞来到祁门山区文堂村,不幸遭到国民党反动派的残忍杀害,鲜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税收路上。
毛主席曾说:“决定战争胜败的是人民……我们所依靠的不过是小米加步枪。”作为“小米”主要来源的税收不仅在革命战争年代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同样影响深远。“十三五”期间,税收工作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国完成税收收入65.7万亿元,有力服务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对发挥税收职能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凸显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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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政策减轻人民负担 #
1934年,黟县柯村遭受百年不遇的大旱,粮食几乎绝收,但地主仍残酷地向农民逼租。沉重的税收负担让农民苦不堪言,奋起反抗,在我党领导下发起了“柯村暴动”。同年10月,皖南苏维埃政府成立,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废除苛捐杂税,赢得了群众的热烈响应。1934年底,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进驻皖南,发布《告农民书》,号召农民“不交一粒谷子的钱粮,不交一文钱的捐税。”这种减税降负的思想一直延续了下来。
1938年4月,徽州富溪乡22岁的谢吉奎参加新四军,他的母亲吴娟随即收到了新四军寄来的战士家属证明书、公函、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救济请求书和出征将士家属优待请求书。公函中写道:“贵府谢吉奎同志在本军服务……兹印发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办法、救济请求书及本军证明书等件……”优待内容包括“出征抗敌军人家属,除担负法定之赋税外,得酌量减免其摊派各项临时捐款”。尽管当时的新四军没有法定的税收减免权,但仍然通过减免各种摊派等方式,减轻人民的负担。
1949年夏,皖南等地刚刚解放,又因大雨引发了洪灾,人民陷入了另一种无望之中。紧要关头,解放区推行了一系列减免措施,对仅能维持家庭生活的工商户、受灾群众组织的合作社等本应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予以豁免。此次针对经营困难户和受灾群体推行的减免措施,安定了人心,让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为恢复国民经济提供了条件,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如今,在减轻人民负担中,税收政策发挥的效用日益显著。“十三五”期间,各项政策持续出台:全面推开营改增、简并和降低增值税税率、实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2020年又出台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全年减负超2.6万亿元,宏观税负降至15.2%……一项项措施体现了党在税收政策方面减轻人民负担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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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征管保障人民权益 #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税收工作在战争环境下进行,条件险恶,依然坚持依法征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税收征管中走群众路线,这在皖南区税务局成立后得到了充分体现。
1949年5月,皖南行署在屯溪成立,随后建立了皖南区税务局,初步创建了税收征管制度,出台了系列征收办法。如《营利事业所得税稽征办法》中规定:“各业公会接到通知该业应纳税额后,应于五日内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由主管稽征机关派员列席指导),就各会员去年下半年、今年上半年所得情况,采自报公议,民主评定应纳税额……”
各业公会即同行业的企业联合组成的行会组织,类似于商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商户应纳税额的确定要征求同业公会即纳税人自己的意见。通过自报公议、民主评议的方式,不仅能准确掌握商户的经营状况,还能促进同行业之间相互监督,确保税负公平合理。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的要求,这与皖南行署通过同业公会规范税收征管的做法如出一辙,是“精诚共治”的内在要求。随着新经济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税收征管环境也在发生变化,如何精准施策?必须加强社会协同。其中,日益发展壮大的行业协会,已经成为优化征管模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桥梁。近年来,我们不断拓宽与行业协会沟通交流的渠道,如邀请协会人员参与“税务体验师”活动,现场征集他们对现行管理办法、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同时加强协作,联合开展税收宣传、风险提醒、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并与行业协会签订税法遵从协议,制定行业税收自律公约,将征管理念通过行业协会传递给纳税人,让税收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具人性化,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岁月如斯,赤心如故,红色税收在从无到有、从零散到规范的发展历程中,为民情怀始终闪耀其间,时至今日,仍能给我们以启示。
来源:安徽日报客户端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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