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税务局扎实开展税务稽查执法风险自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税务局自4月以来,固原市税务局按照宁夏区税务局稽查工作相关要求,对2019年至2020年期间税务稽查结案、办结、审结,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立案超过一年以上未结案的130户次稽查案件及稽查执法管理事项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自查工作圆满完成,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执法风险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好统筹、组织、协调、督促的职能作用。制定执法风险自查工作方案,细化常规自查项目和重点自查项目,逐项梳理税务稽查案源、检查、审理、执行及综合管理环节执法风险点,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确保自查工作全面覆盖、查改结合、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扎实有效开展。稽查四环节人员按照全面自查、交叉复查、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执法风险自查工作。选案岗调取、清分、核对案件信息后确定自查对象名单,选案、检查、审理及执行环节责任人对责任案件存在的各类执法问题和风险,包括程序的合法性、文书的规范性、证据的充分性、定性的正确性等开展全面自查,随后各环节进行执法风险交叉检查,并由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自查对象进行重点复查。自查过程中涉及税收政策、操作规范等有争议的事项与政策法规部门研究沟通,及时向区局稽查局请示汇报,确保政策准确执行。为便于复核整改,各环节工作开展情况均制作《税务稽查执法自查情况工作底稿》及时反馈问题,确保执法风险自查过程职责明确,有力有序。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分析总结。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理,确保所有问题应改尽改、整改到位。对于应签字未签字、应盖章未盖章、文书日期填写不完整等能够及时改正的问题采取立行立改措施,对于受即时性特征限制造成补正困难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提出管控措施或预防手段,杜绝或减少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强化警示教育,提升风险意识。以此次自查工作为契机,聚焦税务稽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梳理归纳制作课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细化要求、压实责任,实现以查促查、以查促改、以改促防、以防促管,健全完善稽查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促进稽查执法能力建设。同时加强对稽查人员的警示教育,引导其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强化规范执法、廉洁从税思想,自觉防范和有效应对稽查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不断提升税务稽查工作质效。(田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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