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尚志市亚布力风车山庄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尚志市亚布力风车山庄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的批复黑地税发80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尚志市亚布力风车山庄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黑地税发80号
全文有效
1999年5月20日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尚志市亚布力风车山庄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扶持和发展我省冰雪活动,根据省政府纪要精神,对尚志市亚布力风车山庄滑雪项目收入,按“雪具出租收入”依5%税率征收营业税,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对其滑道和索道收入能单独核算的,应分别按娱乐业和运输业征税,不能单独核算的从高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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