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沪财农〔2021〕25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沪财农〔2021〕25号
嘉定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9〕20号)规定以及相关项目批复,现将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20,542.7万元分配下达你区(详见附表),纳入2021年市与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313农林水”,支出科目列“2130153农田建设”。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各区
下达数(万元)
嘉定区
527.8
奉贤区
3798
松江区
1793.1
金山区
6248.8
青浦区
1415.6
崇明区
6759.4
合计
2054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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