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留意】不拿信用开玩笑,这些提示要知晓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29/751_1624911628296.png?width=168&size=25035温馨提示: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将于6月30日结束。依据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法定申报期限。纳税人需汇总2020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并在此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或补税。税务总局开发了便捷高效的个人所得税APP,纳税人可从各大主流应用商店方便下载安装,登录后可实现一键办理。如果纳税人需要有关帮助,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问询。
个税年度汇算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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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编发:郑州税务
部分图解来源:中国税务报微信 广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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