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社文[2016]94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94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现将《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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