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TCC6)“完善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子项目“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纠纷解决和宣传教育研究”征询意向公告
关于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TCC6)“完善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子项目“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纠纷解决和宣传教育研究”征询意向公告
经财政部批准,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正在执行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该子项目的目标是整合、创新、深化银行保险领域金融消费者保护原则、监管标准、组织体系和监管手段,完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和监管框架。为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希望聘请1家咨询机构,承担该子项目下“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纠纷解决和宣传教育”研究任务。
一、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研究。在原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基础上,根据银行保险机构的不同特点分别研究提出构建和优化改进指标体系、评分原则、要素权重等的具体建议。
(二)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和能力建设培训活动。系统梳理有关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纠纷解决法律制度和良好实践,结合中国实际提出完善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政策建议和研究报告,通过培训提高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解决能力。
(三)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研究。借鉴国外金融消费者教育理论和实践,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教育长效机制和有效评估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消保监管队伍专业水平。
(四)应对疫情金融消费者保护实践经验研究。梳理国际上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实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措施以及其他支持性措施,总结中国银行保险领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政策、独特做法和经验等。
(五)以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研究为主题,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
(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外调研联络和支持工作,比如制定调研计划、联络调研对象机构等。
(七)在能力培训、银保监会组织的与子项目相关的专题研讨会等活动中予以专家支持。
(八)制定项目研究成果出版计划。
二、项目咨询机构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需是具有独立结算能力的合法机构;
(二)能够组成专门从事该项目研究的高效、稳定的研究团队,至少应包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国内外专家9人,拥有具备良好英语能力的专业人才;
(三)具备金融消费者保护研究或金融行为监管理论研究经验,具备较强的课题研究组织能力,承担过相关课题研究任务,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四)具备与国外合作交流经验或相关国际资源,能够掌握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国际发展动态。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投标意向;机构介绍;完成过的类似任务经验;承担本任务的业务骨干及具有适当技能的人员名单及简历。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并于2020年5月21日前将纸质投标意向书(须加盖公章)邮寄至我局,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xxwjc_frpb@cbirc.gov.cn。
(三)评选方式
在收到3家以上公司/机构的信息文件后,我们将按世界银行“基于咨询者资历”的采购方法,评选出1家公司/机构,并就合同事宜展开进一步磋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米玲,耿胜先
邮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
电子邮箱:zxxwjc_frpb@cbirc.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5月8日-5月21日
附件: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TCC6)“完善中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子项目“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纠纷解决和宣传教育”研究工作任务大纲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2020年5月7日
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纠纷解决和宣传教育研究工作任务大纲.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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