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要求,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合并后如何便利纳税人,戳图了解↓http://file.tax100.com/o/202106/21/835_1624258509400.jpg?width=700&size=73186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