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问我答】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可以全市通办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18/980_1624008033492.gif?width=856&size=7196919通过后台留言发现了很多小伙伴的疑问
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的问题进行解答
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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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对于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四项2021年1月1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自然人缴费是否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先办理“费种认定”?
排污权出让收入、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征收对象不包括自然人;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由电网公司在向用电户收取电费时一并收取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自然人无需单独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自然人因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或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无需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费种认定”,可以直接进行缴费申报。
Q2:
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四项2021年1月1日起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可以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的全市通办功能吗?
(1)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和排污权出让收入可以,即缴费人可以在全市任意一家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2)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级次为中央10%省级90%的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入级次为省级100%的项目,可以使用全市通办功能,即缴费人可以在全市任意一家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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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le.tax100.com/o/202106/18/190_1624008034117.png?width=640&size=494来源:潼南税务
编辑: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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