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5〕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推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科学、客观地评价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努力程度和工作实绩,建立中央对地方奖补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财政部研究制定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绩效评价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财政 管理 绩效△ 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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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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