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百政策君 发表于 2021-6-16 10:16:02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财办发[2008]8号)


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
财办发8号


部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内部情况通报》第631期)的精神,遵照部领导的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通知如下:
一、关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一)控制会议数量,改进会议形式。部内各单位原则上每两年召开1次全国性工作会议,并从严控制召开专项业务会议的次数。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网络视频会议。
(二)控制会议规模和会期。部内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参会人数不得超过150人,会期不得超过2天(含报到、撤离共4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
(三)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制度。不得擅自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因特殊情况确需召开会议的,须报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参会人数不超过30人的,须报主管部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厅备案;参会人数超过30人的,须报主要部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厅备案。未经主要部领导批准,不得邀请地方厅(局)级领导参加会议。
(四)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率。会议应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每次全体会议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一般不安排参会人员的合影等活动。
(五)降低会议成本。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邮册及其他纪念品等。会场的安排和布置等要简洁大方、讲求实用,节约开支。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和摊派会议费用。
二、关于精简文件、改进文风
(一)控制文件规格和数量。部领导讲话均以简报形式印发。能以部函或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不以部文件形式印发。凡能通过电话、传真等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
(二)压缩文件篇幅。我部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我部办公厅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起草部领导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在其他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
(三)提高文件质量。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
(四)精简简报。严格清理内部简报,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保留一种简报。除新设立的单位外,原则上不再为部内各单位增加备案简报种类。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严格执行简报发送范围,不得擅自对外报送简报资料。
(五)提高公文处理信息化水平。在严格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信息化水平,凡能通过专网解决问题的,应减少纸质文件、简报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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