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扬州市区车辆购置税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13/638_1623529515292.jpg?width=841&size=20155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关于扬州市区车辆购置税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车辆购置税(简称车购税)纳税人,经试运行,我局决定对扬州市区(不含江都区,下同)车购税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0日起,市区范围内的车购税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按各自管辖范围负责。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不再负责车购税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关调整后,市区车购税业务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均不变。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电脑端或手机端)办理车购税申报征收业务,也可至车购税征收场所前台办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1年6月10日
来源:扬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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