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法草案三审:增加内地入岛货物退税规定 细化简并税制相关规定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10/592_1623256258546.gif?width=750&size=34559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同时,三审稿细化了简并税制的相关规定,增加了一款: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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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核稿:韩世峰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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