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宣传片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8/834_1623096919958.gif?width=750&size=621248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8/341_1623096921075.mp4
2020年7月,省政府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11号),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始推行“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这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形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增进人民福祉的一项新政。
为了宣传好、落实好新的政策,运城市人社局和运城市税务局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干板腔,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征缴政策进行了讲解。
编辑设计:运城税务
来源:运城税务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