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的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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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的友情提示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已接近尾声,为避免超期缴费而影响享受权益,请广大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避开缴费拥堵高峰,在2021年6月30日前尽早、错峰缴费。现将有关缴费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楚税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
鄂汇办(湖北省政务服务手机APP)
(二)所属县市区的代征银行及各代征银行的手机APP
区域
代征银行
市直
建设银行
沙市区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
荆州区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
公安县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
监利市
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
江陵县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
石首市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
洪湖市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松滋市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
(三)湖北省电子税务局PC端
(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
(四)所属县市区的办税大厅、自助办税设备。
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注意事项
(一)2021年7月1日以后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允许补缴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二)2022年1月1日以后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允许补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将影响个人缴费年限,进而影响退休待遇,为避免个人权益受损,请大家每年在缴费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内按时足额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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