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六)
http://file.tax100.com/o/202106/03/482_1622669410218.jpg?width=1080&size=5219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今天和小编一起学习使用电子税务局印花税常见问题。
三、电子税务局分税种问题解答
(四)电子税务局印花税问题
问
41.印花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答: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环节,先进行采集后完成申报。在采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
问
42.按期申报不能录入新增采集信息?
答:按期申报需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在采集信息时自动带入当前所属期的认定信息。
问
43.自然人申报时是否需要认定相关信息?采集信息时为什么要填写行政区划和主管税务局等信息?
答:自然人默认是按次申报,单位纳税人可以按期申报,按次申报时不需要做税费种认定。采集时填写个人信息是为了辖区税源管理,据实填写即可。
问
44.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以同时录入保存吗?
答:可以,但是采集的税源信息中不能含有同一征收品目同一所属期按月按次的两条税源信息,如产权转移书据一条按期5月1日-5月31日和一条按次5月1日。
问
45.既享受印花税小微普惠减免又叠加享受其他减免的情况如何操作?
答:在税源采集环节选择非小微普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在合并纳税申报时,再叠加享受小微普惠减免。
问
46.信息采集时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采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采集处理,如何处理?
答:在同一所属期内按期申报不能重复采集,只能更正采集信息。同一所属期内按次申报可以重复采集。
问
47.某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实行按月汇总缴纳(已做税费种认定),5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2000万元,填写了印花税税源采集表,5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3000万元,是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税源信息?
答:不需要。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增行”,选择购销合同税目,录入计税金额3000万元即可,系统会自动合并计算两笔税款。
往期回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一)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二)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三)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四)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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