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1-6-1 06:10:17

2020年度全市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企业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

按照山东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全市纳税信用年度评价工作圆满结束,并向社会正式公布2020年度全市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一、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
税务部门依据采集到的企业日常税收遵从记录,通过诚信意识、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2020年度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M、C、D五级。2020年度,全市共有15万户纳税人纳入信用管理,其中:A级和B级纳税人比例明显提升,A级和B级纳税人占比超50%;C级纳税人比例基本持平;M级和D级纳税人比例略有下降,反映出企业纳税信用整体状况稳中向好,信用分布更加趋于良好。
二、以纳税信用为基础,做好联合激励和惩戒工作
全市税务系统积极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等领域享有越来越多的优惠和便利。税务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告2020年度 A级纳税人名单12445户,为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对30余户D级纳税人作出“不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决定,对近200户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加强出口退税审核;金融部门将纳税信用与企业融资发展有机结合,1-4月份,向纳税信用良好的253户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放“银税互动”货款1亿多元,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信用共享,深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为守信纳税人在投资兴业、评先树优等方面给予支持提供帮助,有效提升了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彰显了诚信纳税的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
三、加大信用复评和修复力度,助力企业提升纳税信用。
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对于2020年发生的逾期申报缴税等四类失信情形,纳税人能够主动纠正且符合有关条件的,积极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纳税信用,改善自身纳税信用状况。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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