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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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简化了报送资料、减少了申报次数、缩短了办税时间。由于涉及税种较多,申报流程有所变化,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编写了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方便广大纳税人进行申报操作,请广大纳税人扫码保存,进行学习,便于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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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郑州税务
来源:郑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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