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沪财发〔2018〕5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的通知
沪财发〔2018〕5号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3〕32号),进一步完善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我们按照财政部和市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有关具体要求,结合本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 《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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