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沪财发〔2017〕1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会计类)》等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会计类)》等的通知
沪财发〔2017〕11号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本市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3〕32号),我们按照财政部和市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有关具体要求,结合本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上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会计类)》等,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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